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初次申请人需与科技处联系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7.申请人于2020年3月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交至科技处(行政楼31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864152,联系人:谢菲。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于2020年1月8日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20年1月初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关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科技处
2019年12月27日